起初還滿好的。

我們相處得算是愉快,他一天工作八小時,晚上五點下班。但他說吃飯總是要吃
的,所以會加演晚餐。因為有他在,即使我真的很懶,還是會乖乖去消滅該洗的
碗盤,他也不阻我,就是站在旁邊擦碗收碗。

就算倦得要死,我也會把內衣褲洗起來,我實在不想看到別的男人在洗我的內在
美。

漸漸的,他開始請我帶他去「熟悉環境」。等我驚覺熟悉的範圍已經步行兩公里
以上,已經習慣成自然了。

「很累欸!」我抗議,「我還有大堆工作。」

「出來散散步是值得的奢侈。」他微笑,非常有耐性的。

我還真的被管得死死的。從每天的飲食到運動量,他都有一套溫和並且堅決的執
行計畫。

讓他發現我很愛賞月之後,幾乎每天晚餐後都會被他騙誘到河畔散步,這樣我往
往會忘記走了多少路。

我倒是沒有抗拒。到底抗拒很花力氣。

但有天,發生了一起意外,終止了我難得風雅的嗜好。

只要在都市,通常都有些罪惡每日每日的發生,只是有沒有遇到而已。很不巧,
我遇到當中的一項,而那個小混混在割斷我皮包帶子的時候,不小心割到了我。

其實傷口不深,也沒流很多血,頂多受點驚嚇而已。但真正讓我驚恐的是,我那
耐性極好的完美管家,單手將小混混抓起來摔,並且俐落的在他身上製造了數處
的傷口。

我連他怎麼辦到的都看不清楚…明明路燈很亮的。

他平靜的拖著痛哭哀號的小混混,像是拖著一隻將死的動物。

「別殺他!」我尖叫起來,趕緊抱住他的胳臂,「不不不!別殺他!」

「我不會殺他的。」他的聲音還是溫柔平靜,「傷口都避開了要害。」

他呼吸平靜,心跳穩定。像是剛剛他出手的是一條魚而不是一個人。我正抱著他
的胳臂,結實強壯的肌肉讓我有些膽寒。

「…我們送他去醫院!」

「不用。」他斯文的拿出手機,報了警。「警察會照顧他的。我們走吧。」

我很想鬆手,但我發現我的膝蓋抖得這樣厲害,幾乎站不住。幾乎是靠他胳臂的
支撐,我才能勉強離開現場。

他招了計程車,冷靜的將我送去醫院,縫了三針還五針。

「…別殺人。」我的臉色應該很難看。

「不會的,我絕對不會殺人。」他平靜的坐在我身邊,「只要不侵犯到主人,我
是不會動手的。」

我咽了咽口水,聲音沙啞得可怕,「…管家職責也包括這個?」

他倒是認真思考了一下,「我在倫敦受過嚴格的管家訓練。」

我仔細看著他的臉。其實他長得不太西方人也不怎麼像東方人。因為鬍子遮住了
,他又黑髮黑眼,驟眼看是看不太出差別的。他像是很均勻的混血兒,兼具雙方
之長。

但我沒提也沒問,只說,「盡量不要發生暴力事件。」

第二天說什麼我也不肯外出散步了,買了一台健身腳踏車在家裡踩。

我是知覺了些什麼沒錯,但我寧可我不知道。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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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蝴蝶(seb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