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覺醒來,結果風雲變色。=_=

惡性失眠之下,我到中午才有睡意,也才逛到那篇,其實我沒有生氣啊,為什麼大家要反應這麼激烈?囧>

「追尋之章」是給春光出版的未完成作品,最近我身體不佳,寫稿速度很慢,我也覺得很苦惱。但因為春光和雅書堂兩家我能爭取貼文的方式不太一樣,是春光小編大度,所以我才可以邊寫邊貼,「追尋之章」目前也只寫到第四章而已。

我想說的是,其實放在部落格上的文章,都托賴出版社的容忍,因為我大部分的作品都是賣掉的。一般來說,不太可以貼…(遠目)

當然,我會卡稿也有部份原因是因為「超八點檔」之故,如文,我也考慮過是否用含糊的伏筆來解釋伏筆,只是這樣很折磨讀者。所以我選擇了一個看起來比較煽情的寫法,但是百般思考,只有這樣的寫法是不破壞故事比重,讓伏筆浮出來換氣的好辦法。

其實,自從「追尋之章」貼出來以後,許多讀者都喊看不懂,不僅僅是我回應的三樓。只是我貪懶,直接回應在他文後而已。

我的想法很簡單,造成許多讀者的閱讀困難,我很抱歉。但我難以隨心所欲的修改設定。繼續發文,為難讀者也為難作者。但似乎沒有其他辦法解決這樣的矛盾。

看起來停止發文比較好一點。

的確,我的故事發展到最後親屬表都令人頭昏,各個設定又相互關連。其實我真的有在反省了,將來一定不搞這樣龐大的設定累死人…

而且停止發文是針對未完稿的「追尋之章」,並不是其他作品啊。囧>

我很少在網站說話,果然禍從口出。我以後還是沈默一些好了。不過,既然開口了,我就順便說明幾件事情。

會有這個部落格,其實是joujou的功勞。當初joujou在無名剛出來,她弄了自己的部落格,問我要不要也弄一個,我跟她說我很懶,不想動,她就開始幫我申請,幫我貼文。

當初只是想做個個人部落格,讓遠在國外的朋友,不會使用bbs的朋友,和失去連絡已久的朋友,可以透過這個部落格找到定標。我的作品數量非常多,又不斷生長,很夠支撐一個部落格不用怕沒內容。

這只是最剛開始單純的初衷而已。

所以,在部落格這件事情上,joujou是非常辛勞的,而且沒拿過我半點好處,頂多抽我幾根煙而已。而我網路上的稿子通常是未潤過的,錯字繁多,只是我這樣的懶,只會在正式版修正,而我也絕不可能要求joujou去修正。

觀看這個部落格,就必須容忍錯字、姓名誤植、人物名字混亂這樣的謬誤。

而且,從開始這個部落格到現在,我依舊認為這是joujou的心血結晶,我只是文字提供者。在這裡,我和諸位一樣是客人,頂多領個vip席,可以發表文章在版面上,如此而已。

joujou並不是我的書迷,她只是倒楣和我住在一起,多年的好友(或說損友)。

(別再說她是我的管家了…她不是得慕我不是舒祈啊…)

至於引起風波的「追尋之章」,我睡醒以後想想,應該是出版時間拖太長,許多之前的細節產生遺忘作用。而且妖異奇談抄系列(幻影都城)並沒有標出明顯的集數,這也是某些讀者感到混亂的主因。

目前妖異奇談抄共計五部。
1.初相遇
2.再相逢
3.歸隱
4.千年微塵
5.初萌

順序是這樣才正確。如果從千年微塵才跳著看再相逢,我想我自己都會覺得混亂。(攤手)

這些年久病蝸居,所有網路活動都幾乎降到零。所以我很少說話,即使這個部落格叫做夜蝴蝶館。這些年我領悟到一些什麼,讓我學會沈默如死,但似乎不夠徹底。

偶然的發言引起風波,是我不對,將來我會更沈默,也再次致歉。

就是這樣,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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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蝴蝶(seb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53) 人氣()